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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学校工作简报第3期

2010-04-26

工作简报

第三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编

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政治建校 

我校开展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为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党委部署的“两个专项治理”的重大决策,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的队伍,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切实维护公安院校的良好声誉,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分别成立了由绪晃同志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方案》和《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两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318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务例会,就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会上,绪晃同志还传达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湖南省公安机关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精神,新民同志宣布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庆祥同志宣布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方案》,校属各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逐一与学校签订并递交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最后,少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她深刻剖析了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严重危害性;侧重强调了学校开展两项整治行动的现实必要性;明确提出了抓好整治工作的“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到位、整改落实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要求校属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宣传学习,切实加强整改落实,确保两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学校全体民警、职工及民警亲属不发生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问题,不发生违反警车使用“两个严禁”、民警驾驶警车不着警服和不带警官证、驾驶证及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问题。

当天下午,校属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例会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部门民警、职工签订不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承诺书及警车和涉案违规车辆摸底排查上报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供稿)

 

 

       

113日上午,我校2010年老干部新春团拜会在科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校领导罗国文、林少菊、刘绪晃、李新民、谢军、陈庆祥及学校政治部、总务处、计财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同一百多位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们欢聚一堂,辞旧迎新,共庆新春佳节。团拜会由校长林少菊主持,学校党委书记罗国文向老同志汇报了学校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向老同志致以新年的祝福。(办公室供稿)

 

2010118日,在全省教育系统2009年办公室工作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我校办公室荣获2009年度湖南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一等奖并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校办公室主任史伟奇同志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办公室供稿)

 

2010120日,我校学报因装帧设计内涵丰富,版面精美,摘得“首届湖南省期刊优秀装帧设计奖”,《当代中国农村法治》栏目因富有特色,被引、被摘、下载频率高,荣获“第二届湖南省期刊优秀栏目奖”。(学报编辑部供稿)

 

2010125日,我校被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评为“2007年至2009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先进单位”,科研处处长黄伟荣获“2007年至2009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科研处供稿)

 

214-17日,受公安部选派、目前正在英国诺丁汉大学人权法中心学习的我校科研处处长黄伟赴日内瓦参观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署和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等机构。15日,旁听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反种族歧视第76次会议;16日,旁听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全球各国人权定期审查”大会第7次会议。(科研处供稿)

 

311日下午,学校召开2010届公安专业学生公务员报考动员大会,副校长刘佑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希望2010届全体毕业生正确处理好毕业实习与复习迎考的关系,精心准备,争取考出理想成绩(学工处供稿)

 

319日上午,湖北警官学院副院长李光文、组织人事处处长刘元生、计财处处长张志雄等一行四人莅临我校,考察调研教师、干部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学校校长林少菊、副校长李新民、校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庆祥和校办公室、政治部、计财处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调研座谈会并介绍了有关情况。(学工处供稿)

 

 

 

报:

中元、亚玲同志

公安部政治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省公安厅政治部、纪委、警令部、后勤保障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高教处

送:

全省十四个市、州公安局,有关兄弟院校,校领导、警官培训中心、研究员

发:

校属各部门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