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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办会流程

2008-05-12

湖南警察学院办会流程 

 

一、党委会议工作流程

学校党委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委高校工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学校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教学及其他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事项;研究确定有关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等。校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具体办会流程如下:

1、校属有关部门对需要校党委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形成议案(每个议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字),提出请示,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送校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2、校办公室秘书科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提出预安排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阅;

3、校办公室主任拟订会议议程,呈校党委正、副书记审定;

4、党委秘书通知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会议。

5、会议讨论审议有关事项,党委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二、院长办公会议工作流程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或委托副院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提出学校改革方案,发展计划、规划及其实施办法;提出学校行政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提出学校重大教学活动、科研任务、学管措施和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管队伍建设等方案;提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工作决算报告;研究决定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问题并对学生实施颁发荣誉称号、记三等功和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奖惩;研究需要讨论决定的学校其他重要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个月召开1次。

具体办会流程如下:

1、校属有关部门对需要院长办公会讨论决议的事项提出请示,形成议案(每个议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字),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送校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2、校办公室秘书科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提出预安排建议,报校办公室主任审阅;

3、校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呈院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院长审定;

4、秘书科通知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会议。

5、会议讨论审议有关事项,秘书科派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