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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1-19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21-2022学年度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度,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警旗授旗仪式重要训词精神、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抓好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现将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依法治校的有力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政治部、党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及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重点强化招生、财务、学籍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督察处负责督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对学院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依法治校水平。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和QQ工作群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上级决策部署、学院各阶段防控要求与核酸检测事项,确保全体师生及时获取防疫信息、核酸检测信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确保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就业、基建、财务、招标采购、干部任用、教务信息等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做到事前有公示,事后有结果公开。三是确保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学院积极推进各类重要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在学院巡视整改、队伍教育整顿、章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人事等重要工作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使学院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本学年中,《学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学院干部教师兼职管理规定》《学院民警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学院会议管理办法》《学院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30余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均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合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学院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院长信箱、教代会、学代会、师生座谈会、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切实解决师生诉求。 

        (三)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21-2022学年,学院一是继续依托校园网、OA办公平台、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载体,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师生及社会各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加强官方微信、校友会微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学院自办媒体开展对内对外宣传,讲好警院故事,发好警院声音,围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服务实战、招生就业等中心工作及时推介学院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四)加强信息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警务保密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是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充分发挥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职能作用,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制定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严格学术文化成果内容审核的规定》等重要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舆情监控、研判和应对机制,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二是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充分发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工作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群,认真组织填报《湖南省公安机关工作用网络社交媒体审批备案表》,进一步加强了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网络即时通信工作群组的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监控和分析,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在信息公开中既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各种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学院通过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 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信息公开 事项的全部信息。

        2.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我院在校园网发布了《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25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国资处“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和中标信息82条;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党务、政务等各类公文217个,发布网络公告349条;印发党委会议纪要29期,院长办公会议纪要17期,编印学校《工作简报》7期,编制《警院舆情周报》38期。

        3.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学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达3.4万,发布信息1606条,其中有8条单条阅读量10万以上,总阅读量1565.5万;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8.65万,发布信息337条,其中阅读量突破1万的文章10篇,总阅读量112.4万;官方抖音号粉丝数达11.7万,发布视频158个,15个视频播放量突破100万,总播放量达5100万,点赞数259.6万。在人民公安报、湖南日报、红网、湖南教育网、星辰在线、学习强国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新闻272篇,其他媒体转载报道74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历史沿革、学院章程、学院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发展规划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项工作办事流程;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院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岗位设置与职称评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题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www.hnpolice.com)、OA办公系统、湖南省教育信息网、湖南公安信息网以及湖南警察学院公众微信平台、官方网易直播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微信和QQ工作群等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会议、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党代会、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例会、学术会议、各类座谈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印发文件或以事项通知、会议纪要、专题工作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工作简报》、《警院舆情周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稳定,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针对干部任免、重要工程招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师生员工关心的工作,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录、招生就业、疫情防控措施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涉诉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学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但是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有待制定。下阶段,学院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完善和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整改等制度,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关、质量关、责任关,通过单位自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等多种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下实功、出实效,以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效服务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构建以学院官网为主,官方微信公众号、OA、各二级机构网页、微信和QQ工作群等全方位多联动的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三)制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高校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院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附件: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湖南警察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