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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欧阳梓华同志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2012-06-12

欧阳梓华,男,湖南洞口人,19724月出生,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同年来校工作。

      欧阳梓华同志先后担任学生指导员、学报编辑、秘书科副科长、科长等职务或工作,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上,该同志都能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任劳任怨,从不拈轻怕重。特别是担任秘书科科长以来,该同志积极承担起参谋、文秘、协调、接待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热情为全校教职工服好务,累计撰写了数十万字的文字材料,通过工作简报、校报和校园网络等媒介和载体,对学校的升本动态、校园建设、招生就业、在职民警培训、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最新资讯进行及时报道,扩大了学校的对外影响。

        教学工作方面,欧阳梓华先后担任了文件检验、刑法、民法、伪件识别等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累计完成教学工作量1000多课时。教学过程当中,坚持课前用心备课,广泛查阅资料,认真准备案例,课中精心施教,语言清晰、生动,板书工整、规范,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课后耐心辅导,详细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并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心理健康和警察意识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欧阳梓华还抽出时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近年来,共在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工作研讨性文章40余篇,参编教材2本,主持省公安厅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学校科研、教研立项课题各1项,参与省教育厅立项科研课题1项,学校科研、教研立项课题若干项。其论文《“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非财产”之否定》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作学术卡片,并被评为学校2003-2004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公安院校开展隐性教育的必要性及途径》被评为学校2007-2008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课题《我国环境污染刑法的立法完善》被评为学校2007-2008年度优秀课题三等奖。

    多年来,欧阳梓华由于思想进步,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多次获得各种奖励:1999年以来,共计获年度单项嘉奖2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工作者4次,获三等功2次,2006年被评为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湖南省教育系统文秘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