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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

2014-11-03

    为精简文件和简报,整治文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12〕16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省属高校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群发〔2012〕42号)等文件精神,对校内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行清理规范,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办好校园网,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确保2014年校级层面下发的文件数量比上年减少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文件

    1.规范办文程序。严格执行文件签发审批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规批文、办文的做法。杜绝越权行文,除院办公室根据授权可以对外正式行文外,其他院属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规范文件报送行为,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不得以学院名义向上级领导同志直接报送文件(上级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除外),严禁未经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或经其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就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

    2.减少发文数量。避免重复发文。凡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等情形,一律不再发文;通过校园网和OA办公系统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院领导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一般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的院内小型会议活动,尽量不发纸质通知。严格控制文件印发范围。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严格控制随意加印文件。

    3.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对确需发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或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的,要重点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以对口发文作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的手段。

 (二)精简简报

    1.进一步清理规范简报。学院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即学院工作简报,从严控制其他简报资料。专项工作简报,坚持少而精原则,确有必要的才对外报送;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同时,办好校园网,推进简报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

    2.严格规范简报的签批。报送上级的简报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

    3.提高简报的质量和时效。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举措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简报内容要短而精,每期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逐步实现简报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简报。

 (三)从严控制各类内部刊物 

    1.精简内报内刊。学院原则上只保留《湖南警察学院学报》和《湖南警察学院校报》。

    2.清理规范内报内刊。全面清理现有内报内刊,对不符合出版条件或未经批准非法出版的内报内刊责令停刊整顿。

    3.加强内报内刊管理。加大对现有内报内刊的指导服务力度,严格内报内刊审验,不断提升学院内报内刊编印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上旬前)。对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12〕16号)及我省《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6月上旬-7月上旬)。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学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行全面清理和精简,确保2014年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数量比去年减少2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7月上旬-7月下旬)。由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院内从严控制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评估,以巩固清理和规范简报工作成果,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检查评估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四)深化巩固阶段(2014年8月上旬-9月上旬)。健全规范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控制,确保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不反弹。

四、职责分工

(一)院办公室负责按方案要求对院内文件和工作简报进行规范管理,从严控制文件和简报数量,提高文件和简报质量。

(二)院宣教处负责按方案要求对内报内刊进行清理,规范内报内刊管理,提升内报内刊编印水平。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刘劲青同志任组长,院办公室、宣教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任成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

 (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 严格按照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的有关要求,重点对院内有无随意提高发文规格,发文是否流于形式,各类简报和内报内刊有无增加,审批、报送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情况,找准问题。

(三)切实整改,整章建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围绕顺利实现精简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学院文件管理、简报管理和内报内刊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管,追究责任。院办公室和宣教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存在违反关于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有关规定的行为,报请相关院领导实施严格问责,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