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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简报第4期

2016-09-18

政治建校

学校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5月17日下午,学校在科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长林少菊主持,党委书记罗国文作重要讲话。

      会上,党委副书记刘劲青宣读了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对学校5月份“两学一做”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党委书记罗国文从深刻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准确把握党内教育的特点规律和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做了动员部署。罗国文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经之路,是党员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的根本措施,是营造全党上下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罗书记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龙头任务,也是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有力抓手。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融入党员教育管理新常态,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合格的公安本科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院长林少菊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会后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把本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实抓好。要将党的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注重挖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简讯

      ※4月1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来我校督查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贯彻落实情况。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查看、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4月22日,省教育厅通报督查结果,我校被评为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4月14日下午,党委书记罗国文在图书馆会议室为全校教职工党员上了一堂题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专题党课。对“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什么是党的政治规矩”以及纪律和规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讲解;要求全校党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惩治,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党课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林少菊主持,党委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工党员共48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4月16日,2016年株洲市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培训班在我校举行结业典礼,副院长李先波、株洲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阴福安出席典礼并讲话。本期培训班学员人数38名,学习时间10天,是依托校局合作平台由我校承办的第一期民警培训班,是校局双方协同育人的新尝试、新突破。

      ※4月19日下午,学校在科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部署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纪委书记陈庆祥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林少菊主持,党委书记罗国文作重要讲话。学校党委成员、二级机构正副职、各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4月25日-29日,院长林少菊与学校有关部门人员一道赴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公安院校进行考察,重点就实战型警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学生实战技能培养、“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和继续教育等领域与兄弟院校展开交流和探讨,取得了预期效果。

      ※5月3日下午,学校在图书馆会议室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报告会,长沙学院党委书记韦成龙教授应邀为全校教职员工作了“内涵建设与特色培育:新建本科院校以评促建的新理念新要求”的专题报告。报告为学校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理清了思路,为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工作提供了有益指导与借鉴,坚定了我们顺利通过评估的信心和决心。报告会由党委书记罗国文主持。

      ※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的安排,5月12日下午,学校在科技办公楼召开2016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院长助理史伟奇主持,国资处处长胡晓光宣读了《湖南警察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副院长谢军作动员报告,院长林少菊出席并讲话。会议强调,国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管理人员责任重大,要求以清查为契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定期做好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国资管理工作好坏纳入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