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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路修到村民心中去

2015-11-05

      今天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清晨的天桥山村薄雾缭绕,远处传来画眉鸟悦耳的鸣叫,一切都无比清新。上午准备启程回长沙与家人过周末,心情不由愈加畅快起来。
  7点40分,电话突然响起。“叶队长,道路施工需占用二组几户村民家的山林农田,户主突然不同意。”村主任向明超有些焦躁。“明超,别急,我马上就来!”我喊上队友张宏急忙赶往施工现场,一路寻思着:村道修建是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征求村民意见后决定的。4个月的前期工作,已经逐户走访并签了协议,正准备动工,怎么节外生枝了呢?
  天桥山村坐落在古阳镇南部,村民散居于高山峡谷底部。9平方公里的村庄,有8个自然寨,其中6个自然寨完全没有道路。苗族村民背着背篓在河流中淌水,在树林中穿行。提起修路,村民个个满脸期盼。我和干部群众拿着砍刀,多次上山开道,勘测线路。湖南警察学院党委会决定,调拨专项建设经费20万元,汇入古丈县财政专户,并要求尽快启动工程。
  赶到现场,已是8点半,很快弄清了事情原委。3.5公里的村内道路,是从村口自然寨往村内山顶自然寨修建。村口自然寨农户基本不需使用新修道路,却需贡献部分山地农田,主要还是补偿问题。“路是一定要修的!”但我也知道,修路如果占用农田山林多,百姓的利益受损就大。我决定带领大家再次勘察线路,尽量保护好村民利益。我们穿过丛林,爬上半山腰。我发现,如果从半山腰挖掘,道路稍偏向北一点,路基再高一点,可以少占农田山林0.2亩。这让大家一下子都兴奋起来。
     我们决定回去跟施工队协调,对施工线路进行微调。但还有向昌辉等几户村民的山林被占,必须做好思想工作。我和村主任商量:“明超,后天就是中秋节了,你按苗家规矩准备一下,我们这两天就去看望向昌辉等几户村民,争取他们支持,不要耽误开工。”把工作安排好后,我掏出手机,那边传来妻子熟悉的声音。我心头一热,声音却突然低了下来:“我有新的任务,这个周末就不回来了。”

(本文转载自2015年10月27日《湖南日报》经济.政治版,作者为院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学院驻古丈县天桥山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叶剑波)